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ST 万鸿 公告编号:2012-018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为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分行贷款 1100 万元提供担保一案,公司已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申请再审。(公司已在重大诉讼事项公告进行披露,详见 2012 年 1 月 18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穗中法民申 字第 25 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应当再审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