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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万鸿:关于申请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13-01-24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ST 万鸿      公告编号:2013-004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 2005 年度、2006 年度、2007 年度已三年连续亏损,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08 年 4
月 25 日披露 2007 年度报告后,流通股份停止交易;2008 年 5 月 19
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11】46
号文《关于同意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
公司股票获准于 2011 年 9 月 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交易,公
司的股票简称为“ST 万鸿”,证券代码“600681”。
    根据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 2012 年度
实现净利润 3,145,602.08 元,净资产 25,586,713.78 元,营业收入
86,113,543.68 元。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是建筑装饰、园林绿化,且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正常。公司银行账户 2012 年 1 月被冻结的事宜主要系公司为广州万
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贷款 1100 万
元提供担保事项而引发的诉讼案件,现根据公司最新收到的广东省广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穗中法民申字第 25 号《民事裁定书》,法
院已裁定本案再审,并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公司已于 2012 年 8 月在中国银行友谊路支行开设新的银行账户,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要的银行业务均通过该账户正常办理,资金运
转正常,并且不存在被冻结的风险,不确定性因素已消除。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董事会各项会议正常召开并形成决
议,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资金且不存在违反规定
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 7
月第七次修订)中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它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 7 月第七次修订)
13.2.1 条之规定,对照公司已披露的 2011 年年度报告,公司的净利
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也不触及
该条款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 7 月第七次修订)13.3.1 条之规定,公司也不触及其它风险警示
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 7 月第七次修订)
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于 2013
年 1 月 24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的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本公司股票于 2013 年 1 月 25
日起停牌。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