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鸿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0-31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4-030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以书面
递交和传真方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情况: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全票通过
议案内容:同意公司《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情况: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全票通过
议案内容:经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推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并推荐翟曹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翟曹敏先
生简历:翟曹敏, 男,汉族,39 岁,中国共产党党员,学历本科,学士学位,经济师,2007
年至 2010 年,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2010 年至 2013 年,任武汉
华煜托管有限公司高级主管;2013 年至 2014 年,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营运部高级主管、
经理助理,2014 年 3 月至今,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武商联)营运部经理助理。)
独立董事王成义、罗建峰、曲俊生发表意见如下: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翟曹敏先生为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
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万鸿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我们对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①经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
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的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
②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