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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鸿集团: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2014-11-08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4-033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公司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是公

             司落实执行 2014 年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等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

             行变更、调整。

    2、      本次调整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一、 会计准则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新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

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

投资》。上述7项会计准则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制定或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

则。新制定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变化,导致本公司相应会计政策变化,

并已按照相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对于需要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

整的,本公司已进行了相应追溯调整。201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制

定或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①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

定,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列

报,改为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该会计政策变更导致

公司财务报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值增加 2,263,053.70 元,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2,263,053.70 元,长期股权投资原值减少

2,263,053.70 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减少 2,263,053.70 元。我

们对上述事项已经进行了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会计政策

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②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财

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6 号》的规定,本公司对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确定初始投资成本的计量基础,由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

面价值的份额,改为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③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规定,

本公司对已运作的设定受益计划改为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

精算估计和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

重大影响。

    ④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及

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对报表列报科目作为以下重分类:

    A、 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科目取代了原“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科目;

    B、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资产组,由在各自科目列报,改为

列报于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科目;

    C、 原列报于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科目的递延收益项目,改为列报于“递延收益”科目;

    D、 原列报于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的“资本公积”科目

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改为列报于“其他综合收益”科目;

    E、 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的“营业外收入”科目,增加“其中: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项目;

    F、 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的“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改为“其他

综合收益的净额”科目,并列报其他综合收益的分类信息;
       G、 相应地,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规定的格式重新列

报。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⑤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

规定,对控制的判断,由判断有权决定一外委会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

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改为判断投资方拥有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该会计政策变更

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王成义、罗建峰、曲俊生发表意见如下: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制定或修订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依照

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

整。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
映公司现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

次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