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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鸿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2-11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4-038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以书面

递交和传真方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审议情况:6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全票通过

    议案内容: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5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鸿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佛山市奥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

持有的佛山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宾馆”)65%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并于2014年6月3日公告《万鸿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

    为进一步反映标的资产最新经营情况,审计机构已对标的资产追

加审计至2014年9月30日。由于宏观经济波动以及中央出台一系列有

关规定的原因,佛山宾馆餐饮、食品、住宿等三大核心业务都不同程

度受到一定影响,佛山宾馆的盈利状况没有达到预期。依照相关工作

进展,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为维护上市

公司利益,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

见,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

录第9号——上市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试行)》要求,

公司承诺将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后的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

者说明会。并承诺在投资者说明会结果公告刊登后的3个月内,不再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关联董事戚围岳、何键英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王成义、罗建峰、曲俊生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

并予以认可: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拟于2014年12月10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向我们提供了关于终止本次重组所涉及的相

关资料并与我们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经审

阅相关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发

表意见如下:
    自《重组预案》公告以来,公司已组织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

工作,先后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开展

尽职调查工作,并在本次重组事项进行期间按期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

展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我们对公司关于终止本次重组的说明、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订的

终止本次重组的协议内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关于终止本次重组相关事项

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王成义、罗建峰、曲俊生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公司关于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先认可。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

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关于终止本次重组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关于终止本次重组的说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关于终止

本次重组的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就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序,我们同意终止本次重组事项。
    2、审议《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说明>的议案》

    审议情况:6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全票通过


    议案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
露工作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试

行)》要求,公司对终止本次重组事项进行了说明。董事会同意《关

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关联董事戚围岳、何键英已回避表决。

   《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说明》已于同日公告,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3、审议《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的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情况:6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全票通过


    议案内容: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充分协商,双方决定终止本次重组

并签订相应《终止协议》。双方同意,自《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
生效之日,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以下统称“《交易协议》”)终止,《交易协议》所涉之本次

重组事项终止,鉴于《交易协议》尚未生效,除《交易协议》项下保
密和争议解决条款继续有效外,双方无需承担《交易协议》项下需由

该方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亦无需就终止本次重组事项承担任何违

约责任。
    关联董事戚围岳、何键英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