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鸿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2-11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4-038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以书面
递交和传真方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审议情况:6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全票通过
议案内容: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5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鸿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佛山市奥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
持有的佛山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宾馆”)65%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并于2014年6月3日公告《万鸿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
为进一步反映标的资产最新经营情况,审计机构已对标的资产追
加审计至2014年9月30日。由于宏观经济波动以及中央出台一系列有
关规定的原因,佛山宾馆餐饮、食品、住宿等三大核心业务都不同程
度受到一定影响,佛山宾馆的盈利状况没有达到预期。依照相关工作
进展,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为维护上市
公司利益,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
见,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
录第9号——上市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试行)》要求,
公司承诺将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后的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
者说明会。并承诺在投资者说明会结果公告刊登后的3个月内,不再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关联董事戚围岳、何键英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王成义、罗建峰、曲俊生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
并予以认可: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拟于2014年12月10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向我们提供了关于终止本次重组所涉及的相
关资料并与我们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经审
阅相关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发
表意见如下:
自《重组预案》公告以来,公司已组织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
工作,先后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开展
尽职调查工作,并在本次重组事项进行期间按期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
展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我们对公司关于终止本次重组的说明、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订的
终止本次重组的协议内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关于终止本次重组相关事项
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王成义、罗建峰、曲俊生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公司关于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先认可。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
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关于终止本次重组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关于终止本次重组的说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关于终止
本次重组的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就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序,我们同意终止本次重组事项。
2、审议《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说明>的议案》
审议情况:6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全票通过
议案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
露工作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试
行)》要求,公司对终止本次重组事项进行了说明。董事会同意《关
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关联董事戚围岳、何键英已回避表决。
《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说明》已于同日公告,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3、审议《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的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情况:6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全票通过
议案内容: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充分协商,双方决定终止本次重组
并签订相应《终止协议》。双方同意,自《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
生效之日,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以下统称“《交易协议》”)终止,《交易协议》所涉之本次
重组事项终止,鉴于《交易协议》尚未生效,除《交易协议》项下保
密和争议解决条款继续有效外,双方无需承担《交易协议》项下需由
该方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亦无需就终止本次重组事项承担任何违
约责任。
关联董事戚围岳、何键英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