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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鸿集团: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5-01-08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3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转让前广州

美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8.25%股份,转让后广州美城投资有限

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变动前的何长津变动

为曹飞。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15 年 1 月 7 日,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万鸿集团”)获悉控股股东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美城投资”、“出让方”)与曹飞签署《广州美城投资有限
公司与曹飞关于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45,888,672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18.25%。

    2、曹飞先生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购入 8,550,418 股万鸿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4%。

    3、曹飞先生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及本次协议转让合计将

持有本公司 54,439,09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1.65%,成为本

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4、本次权益变动后,美城投资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出让方: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伍月嫦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 538 号 2207C 房

    受让方:曹飞

    身份证号:32128319830706****

    住址:上海市长宁区富贵东道

    美城投资与曹飞于 2015 年 1 月 7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曹
飞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美城投资持有的万鸿集团无限售流通股股
份共计 45,888,672 股股份,占万鸿集团总股本的 18.25%,总转让价
款为人民币 500,000,000 元整,即 5 亿元。


    三、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前,美城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自然人何长津通
过间接控制美城投资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美城投资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自然人曹飞。


    四、其他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股
权结构图如下:


                       曹飞

                              21.65%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
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就股权变动事项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本
公司将于三日内发布《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的同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