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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鸿集团: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2015-02-17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度,我们作为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现将我们在 201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王成义,法学硕士,历任深圳市法制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

研究员、副所长、研究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常委、法律助理;曾任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法制研究所研究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常委、

主任法律助理,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

裁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东方昆仑(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

师,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万

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罗建峰,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广东公诚会计师事务所副主

任会计师、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佛山市中正

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中国联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