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鸿集团: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2015-02-17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度,我们作为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现将我们在 201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王成义,法学硕士,历任深圳市法制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
研究员、副所长、研究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常委、法律助理;曾任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法制研究所研究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常委、
主任法律助理,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
裁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东方昆仑(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
师,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万
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罗建峰,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广东公诚会计师事务所副主
任会计师、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佛山市中正
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中国联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