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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鸿集团: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公告2015-04-23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9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
         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30 至 10:30 召开投资者说明
         会,说明终止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承诺在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4 月 23 日起停牌不超过 30 日。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发布《关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因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已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起停牌。按照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了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本公司决定终止本次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
项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已定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9:
30 至 10:30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事项的具体情况(相关事项已在《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
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而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2015-030)中
予以披露,详见同日刊登《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同时公司承诺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
股票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
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3 月 13 日起停牌。2015 年 3 月 27 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继续停牌的进展公告》,因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涉及的资产需进行审计、评估等,相关
工作量较大,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一次
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3 月 27 日起继续停牌,停牌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2015 年 4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暨继续停牌的进展公告》,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

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4 月

3 日至 4 月 22 日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了非

公开发行事项进展情况。
    2、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筹划非公开发行停牌以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有序推进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组织中介机构对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拟收购的资产开展了尽职调查、评估等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就收购资
产等事项进行多次沟通和磋商。
    公司聘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及拟收购资产进
行了尽职调查,对公司及拟收购资产的整体情况进行了解和分析,同
时公司还聘请了评估机构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收购的部分资产
进行了评估。
    3、终止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原因
    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公司发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收购的
资产存在一定的产权风险且厘清该事项所需时间较长,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而苗木资产规模小,不适宜单独作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
金的收购对象。在综合考虑了其他因素后,本公司决定终止本次筹划
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
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承诺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4、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4 月 23 日起停牌不超过 30 日。
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
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
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
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
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