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鸿集团: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5-04-30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3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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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以书面
递交和传真方式送达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情况: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全票通过
议案内容:同意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苗木资产的议案》
审议情况: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全票通过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万鸿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苏州枫彩生态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
合同,购买其所拥有的 1253 株苗木资产。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 0287 号评
估报告书,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 21,774,455.00 元,经双方
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20,799,833.00 元。
3、审议《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审议情况: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全票通过
议案内容: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
需要,同意公司向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 3000 万元,
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按照实际取得借款当月的银行同期贷款利
率执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曹飞先生持有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
股权,并担任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故江苏济川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
董事应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