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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鸿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6-17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8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6 月 9 日以书面

递交和传真方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议案》

     审议情况: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全票通过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

关要求,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

超过 1 个月。
     1、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发布《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并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公告》,因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公司自 2015 年 4 月 23 日起停牌,并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起进
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以园林绿化、装饰装修为主,目前处于一个

充分竞争的行业,经营规模较小,盈利能力不强,难以形成核心竞争

力并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亟需开拓盈利能力强、发展前景广阔

的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以此实现公司主营业务“质”的飞跃。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公司提供了新的机遇,公司的主营业务将转

变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广阔的城市燃气行业相关业务。本

次重组涉及的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燃气销售、燃气安装与燃气具销售业

务,已在河北省部分城市取得了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从事天然气综

合利用工程的建设、输配、管道入户安装、运营管理等业务,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将为公司注入新的活力,奠定公司快速发展的根基。

    (3)重组框架方案介绍

    公司本次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向交易对方等收购其

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

构成借壳上市。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如下事项: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与交易对方沟通、协商,已经基本确
定本次重组方案。

    (2)公司已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众环海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

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

聘请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

    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拟收购资产开展了相应的尽职调查、法律、

审计、评估等工作,截至目前,上述工作仍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3)截至目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时

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发布《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项并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 号),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 2015 年 4 月 23 日起停牌;

    201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发布《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 号);

    2015 年 5 月 7 日,公司发布《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 号);

    2015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发布《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 号);

    201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发布《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 号);

    2015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发布《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 号);

    2015 年 6 月 1 日,公司发布《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 号);

    2015 年 6 月 8 日,公司发布《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 号)。

    2015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发布《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

    3、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由于天然气销售价格对标的资产的盈利水平及评估值影响很大。

物价部门拟定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组织天然气阶梯气价听证会,鉴于

此次听证会将对标的公司盈利预测和其股权的评估价值产生重要影

响,为了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防止

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申请继续停牌。

    4、申请继续停牌时间及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

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

要求,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复

牌,即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25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5、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涉及

公司与本公司潜在控股股东、潜在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交易。因此,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