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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鸿集团: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2015-06-25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0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

发布《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

牌的公告》,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

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4 月 23 日起停牌,并预计复牌时间不晚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规模较大,审计、评估、尽职

调查等工作尚需一定的时间,且相关程序较复杂,重组方案仍需与交

易对方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及磋商,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公司股

东的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25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向交易对方等收购其

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未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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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

东,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已构成借壳上市。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三)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标的公司股权,该标的公司为能源服务行业
企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如下事项: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与交易对方沟通、协商,已经基本确

定本次重组方案。

    (2)公司已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众环海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

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

聘请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

    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拟收购资产开展了相应的尽职调查、法

律、审计、评估等工作,截至目前,上述工作仍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3)截至目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时

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发布《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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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并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 号),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 2015 年 4 月 23 日起停牌;

    201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发布《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 号);

    2015 年 5 月 7 日,公司发布《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 号);

    2015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发布《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 号);

    201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发布《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 号);

    2015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发布《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 号);

    2015 年 6 月 1 日,公司发布《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 号);

    2015 年 6 月 8 日,公司发布《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 号)。

    2015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发布《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

    2015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发布《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

    2015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发布《万鸿集团股份有很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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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天然气销售价格对标的资产的盈利水平及评估值影响很大。

物价部门定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组织天然气阶梯气价听证会,鉴于此

次听证会将对标的公司盈利预测和其股权的评估价值产生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防止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申请继续停牌。

    物价部门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组织召开了居民阶梯气价听证会,

审议通过了居民用气阶梯价格调整方案,近期有望下达相关批复。

    本次听证会后,公司已聘请的中介机构将继续按照计划开展相关

工作,尽快推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及时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

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

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公司股

票自 2015 年 6 月 25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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