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万鸿集团:关于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的审核意见函回复2015-08-01  

						非流动负债                  2,191.30      2,191.30           -            -

      负债总计              2,193.91      2,193.91           -            -

    其中,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投资性房地产在资产总额的占比达到
71.28%。

    由于万鸿集团置出资产盈利能力较差,其收入过度依赖关联交易,管理层对未来
收入预测较难,不适用收益法评估。同时,本次评估范围为万鸿集团全部资产及除应
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外的负债,不是企业的整体价值评估,无法收集到同类资产和负
债的可比案例和成交案例,难以采用市场法评估。由于万鸿集团有完备的财务资料和
资产管理资料,可以适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万鸿集团的盈利过度依赖关联交易,未来收入预测
较差,不适用收益法评估;评估范围不是企业整体价值评估,难以采用市场法评估;
万鸿集团财务与资产管理资料齐备,可以适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经核查,评估师认为:万鸿集团的置出资产盈利能力较差,其收入过度依赖关联
交易,未来收入预测较难,不适用收益法评估;本次评估范围非企业整体价值评估,
难以采用市场法评估;故本次仅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



    问题 2(审核意见问题 16):置出资产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增值为 11%,其中主
要资产项目投资性房地产增值率为 0%。请补充披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
方法(以公允价值计量或以成本计量),请补充披露以收益法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
估的具体过程,说明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率为零的原因,并以市场法(可比交易分
析等)对评估结果进行验证,充分说明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合理性。请财务顾问、评估
师发表意见。

    回复:

    (1)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过程

    评估过程如下:

    1)年潜在毛收入

    ①年租赁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