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万鸿集团 股票代码:600681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作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 55 号皇冠广场 3 号楼科技大厦一层 102-1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 55 号皇冠广场 3 号楼科技大厦一层 102-1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所涉的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须取 得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资情况............................................................................. 5 三、产权控制关系................................................................................................. 6 四、中金佳盟基本情况......................................................................................... 7 五、梁国忠、刘钊基本情况................................................................................. 7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现股份 5%的简要情况 ..............................................................................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8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万鸿集团股份或者处置已经拥有权益的 股份.........................................................................................................................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9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附表.............................................................................................................................. 16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面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万鸿集团 指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金佳泰 指 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金佳泰拟向万鸿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票75,959,990股,发行后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为7.88%。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 15号准则 指 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书 指 万鸿集团出具的《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皇冠广场3号楼科技大厦 注册地 一层102-1 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皇冠广场3号楼科技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 一层102-1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金佳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 梁国忠 营业执照注册号 120192000076499 组织机构代码 57230849-X 税务登记证号码 12011657230849X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 经营范围 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1年4月2日 经营期限 2011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1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资情况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中金佳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 51.4539 100 0.02% 理有限公司 中金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465.4118 15,000 3.12% 中金佳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 34,882.6399 61,810 12.88% 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16,930.8237 30,000 6.25% 天津鹏翼鸿泰股权基金投资合伙 12,077.3209 21,400 4.46% 企业(有限合伙) 温州天成控股有限公司 6,207.9687 11,000 2.29% 上海王狮实业有限公司 5,925.7883 10,500 2.19% 天津鸿石金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5,925.7883 10,500 2.19% 5 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凯利维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3,891.6007 10,000 2.08% (有限合伙) 佛山市顺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925.7883 10,500 2.19% 浙江义乌尊旺工贸有限公司 19,188.2669 34,000 7.08% 马鞍山市长泰投资中心(普通合 8,465.4118 15,000 3.12% 伙) 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5,700.0439 10,100 2.10% 苏州璞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79.6279 10,100 2.10% 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930.8237 30,000 6.25% 青岛卓翱投资有限公司 28,218.0395 50,000 10.42% 宁波美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6,930.8237 30,000 6.25% 合伙) 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643.6079 10,000 2.08%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56,436.0791 100,000 20.83% 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5,643.6079 10,000 2.08% 合计 276,520.9177 480,010 100.00% 三、产权控制关系 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物合伙人为中 金佳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金佳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 6 理有限公司由梁国忠、刘钊共同控制。 四、中金佳盟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金佳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皇冠广场3号楼科技大厦 注册地 一层102-4室 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皇冠广场3号楼科技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 一层102-4室 成立日期 2011年03月30日 法定代表人 刘钊 注册资本 13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120192000076101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1年3月30日 经营期限 2011年3月30日-2031年3月29日 五、梁国忠、刘钊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身份证号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居留权 梁国忠 440821197509254513 中国 北京 无 刘钊 110105197205081831 中国 北京 无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金佳泰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盈利能力不强并过度依赖关联方的园林绿化、装 饰装修业务置出,同时获得优质的燃气经营资产,成功转型为燃气经营企业,盈 利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万鸿集团股份或者处置已经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 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经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万鸿集团拟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百川 燃气公司 12.5%的股权。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评估价值及其相应发行价格,初步测 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为 75,959,990 股,占比 上市公司发行后(包括配套融资)总股本的 7.88%。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 年 7 月 13 日,上市公司与百川燃气全体股东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上市公司以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 评估确认的全部资产除应付股利与其他应付款外的全部负债(即置出资产)与百 川燃气全体股东持有的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评估的百川燃气 100%股 权(即置入资产)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同时上市公司向百川燃气全体股东按其 持有的百川燃气的股权比例非公开发行股份,购入置入资产超过置出资产价值的 差额部分。 根据银信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 366 号《评估报告》,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 15,396.09 万元,交易各方确定的交易价格为 15,396.09 万元;根据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 610 号《评估报告》,置入资产的 评估值为 408,565.00 万元,交易各方确定的交易价格为 408,565.00 万元,置入资 产与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为 393,168.91 万元。以 6.47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 公司拟向百川燃气全体股东发行合计 607,679,922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的数额为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1 百川资管 365,063,203 2 王东海 126,750,497 3 中金佳泰 75,959,990 4 王东江 16,009,476 5 王东水 14,241,629 9 6 秦 涛 618,132 7 韩 啸 618,132 8 马福有 618,132 9 张德文 494,496 10 李金波 494,496 11 介保海 370,875 12 付胜利 494,496 13 宋志强 61,818 14 沈亚彬 494,496 15 贾占顺 247,255 16 肖 旺 494,496 17 符智伟 123,621 18 张志飞 185,439 19 叶海涛 494,496 20 刘宗林 247,255 21 杨国忠 123,621 22 王利华 247,255 23 贾俊霞 123,621 24 李 祥 370,875 25 高广乔 123,621 26 郭淑城 123,621 27 袁伯强 49,445 28 窦彦明 370,875 29 贾俊青 370,875 30 尹志强 24,729 31 侯丙亮 247,255 32 王文泉 247,255 33 杨久云 24,729 34 高立朝 370,875 35 李俊猛 370,875 36 马娜敬 185,439 37 金万辉 61,818 38 陈卫忠 160,708 合计 607,679,922 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数量进行 相应调整。 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上市公司 75,959,990 股新增股份,占上市公司发行 后(包括配套融资)总股本 7.88%。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 票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承诺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 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票行为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其 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 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报告 3、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金佳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4 (本次无正文,为《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金佳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在地 股票简称 万鸿集团 股票代码 600681 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 信息披露义务 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 信息披露义 55 号皇冠广场 3 号楼科技 人名称 金合作企业(有限合伙) 务人注册地 大厦一层 102-1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 有 □ 无 √ 动人 份数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0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0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16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变动数量: 75,959,990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17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 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8 (本次无正文,为《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金佳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