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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鸿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6-01-12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6-001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5 日以书面递交和传真
方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1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和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东海、王东江、
王东水、王文泉和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因本次交易不能于 2015 年度实施
完毕,故该协议各方主体经友好协商,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将原协议第 2.3 条约定的“若本次交易未能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当日)
实施完毕,则盈利预测补偿期相应顺延”的补偿期限由 2015 年度、2016 年度与
2017 年度顺延至 2016 年度、2017 年度与 2018 年度,对应的补偿期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预测数由 2015 年度、2016 年度与 2017 年度的 39,356.96 万元、
49,358.49 万元与 58,175.67 万元顺延为 2016 年度、2017 年度与 2018 年度的
49,358.49 万元、58,175.67 万元与 53,371.19 万元,补偿期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预测数由 2015 年度、2016 年度与 2017 年度的 39,356.96 万元、88,715.44
万元与 146,891.11 万元顺延为 2016 年度、2017 年度与 2018 年度的 49,358.49 万
元、107,534.16 万元与 160,905.35 万元。原协议内容不变。


    同意公司和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东海、王东江、王东水、王文泉
和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审议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