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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鸿集团: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6-04-06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8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由于本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及股权结构等发
生全面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以及财政部
会计司财会便(2009)17 号《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
会计处理的复函》等相关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反向购买,为使提供的财
务信息能更真实、可靠地反映经济运营状况,本公司决定建立新的会计政策和会
计估计,即采用百川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燃气”)的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同时变更本公司原有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二、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情况
    公司采用百川燃气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与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会计
政策与会计估计对比变更情况如下: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与计提

    变更前: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
                           期末余额前5名的应收款项
额标准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准备的计提方法
                           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
                           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确定组合的依据
               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
               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
组合1
               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实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
               提的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3%                      3%
1-2年                             10%                    10%
2-3年                             15%                    15%
3年以上                           20%                    2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特殊减
        的理由          值的应收款进行单项减值测试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根据客观证据具体测试后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法


    变更后: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期末应收款项单项金额 3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应收款项单项金额 200 万元
(含)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合并关联方组
                公司合并范围内,且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
    合
账龄分析法组    公司合并范围外,且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未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合          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合并关联方组
                不计提坏账准备
    合
账龄分析法组
                账龄分析法
    合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至2年                          10.00                      10.00
2至3年                          20.00                      20.00
3至4年                          50.00                      50.00
4至5年                          70.00                      7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变更前:
         类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35 年          3-4              2.74-3.20
通用设备                    3-14 年          4-5            6.86-31.67
           类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运输工具                       8-14 年            0-10        6.43-12.50


    变更后: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
                  年限平均法     20-30             5.00        3.17-4.75
物
燃气管道          年限平均法      20               5.00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20             5.00        4.75-9.5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3、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变更前:
    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变更后: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使用期限            土地使用权证
          软件                    5年               预计使用年限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三、审批程序
    2016 年 4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其实施情况,本次交易构成反向收购。法律上
的母公司成为壳公司,法律上的子公司成为会计上的购买方,因此具体的会计处
理均采用百川燃气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针对法律上母公司原来的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而言的,对百川燃气而言,财务报表相关科目不受本次变更事项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
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
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
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