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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鸿集团: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04-22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预先收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
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我们对该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
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因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二、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与关联
方的合作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
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
持续、稳定进行以及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我们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王东海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倪   军



                  邹振东



                  陆新尧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