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2016-05-28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705 号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的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鉴证报告 1
二、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 1-2
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2016 年 2 月 23 日,根据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及向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 监 许 可 [2016]318 号 ), 核 准 万 鸿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105,000,00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万鸿集团”或“本公司”,根据万鸿集团 2016 年 4 月 21 日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名称变更为“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2015 年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5 年 7 月 16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其股票交易均
价 90%,即每股 8.32 元的价格,向自然人曹飞发行 85,000,000 股,向百川资管发行
20,000,000 股 , 共 计 非 公 开 发 行 105,000,000 股 , 募 集 重 组 配 套 资 金 总 额
873,600,000.00 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25 日止,本公司已经收到曹飞、廊坊百川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缴付的认购资金款 873,6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实际到账
余额 868,60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0685 号)。
二、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 7 月 13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015 年 8 月 3 日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87,360 万元,分别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固安县天然气利用工程三期项目 固安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32,513.00 32,241.53
2 香河县天然气利用工程二期项目 香河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13,458.00 13,458.00
永清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
3 永清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6,083.96 5,721.89
利用工程二期
大厂回族自治县百川天然气利用 大厂回族自治县百川燃气销售
4 6,025.00 6,013.51
工程二期 有限公司
5 三河市东市区天然气利用工程 三河市百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0,026.03 9,901.79
6 补充流动资金 20,023.28 20,023.28
合计 88,129.27 87,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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