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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能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2016-08-17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6-067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王东水先生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王东海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东海先生、控股股东廊坊
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东江先生、王东水先生及王文泉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2016 年 8 月 16 日,本公司接到王东水先生发来的《股份质押通知》,内容如
下:
    王东水先生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4,240,000 股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4769%。用于
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始初交易日为 2016 年 8 月 15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9 年 4 月 15 日,质押期限为 32 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王东水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4,241,629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1.4771%。本次质押完成后,王东水先生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14,24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9.9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4769%。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东海先生、控股股东廊坊百川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 542,312,9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6.25%,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243,79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44.95%,占
本公司总股份的 25.29%。
       二、股份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上述股票质押为王东水先生的个人投资需要。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王东水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由此产生的质
押风险。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根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履约保障比例
平仓值,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值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
以上风险引发时,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提前购回;(2)补充质押股票,防
止股票平仓等,并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