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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能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和实际控制人股份解质的公告2016-11-17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6-082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和实际控制人
             股份解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质押及解质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6 年 11 月 16 日,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
本公司控股股东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资管”)发来的《股
份质押通知》,内容如下:
    百川资管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50,660,000 股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25%。用于办理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始初交易日为 2016 年 11 月 15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9
年 3 月 19 日,质押期限为 854 天。
    本次质押完成后,百川资管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271,460,000 股,占其
持股总数的 70.5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8.16%。
    2、本次股份解质的具体情况
    2016 年 11 月 16 日,本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王东海先生发来的《股份解
质通知》,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原出质人名称:王东海
    解质时间:2016 年 11 月 16 日
    王东海先生本次解质股份数量为 26,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75%。
    截至本公告日,王东海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26,750,497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13.15%,本次解除质押后,王东海先生无被质押股份。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的目的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百川资管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根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履约保障
比例平仓值,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值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
行为。以上风险引发时,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提前购回;(2)补充质押股
票、部分购回或场外偿还,防止股票平仓等,并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