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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能源: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2017-03-10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7-024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与有关各方论证后预计
筹划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发布了《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2017 年 2 月 10 日发布了《百
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公司
股票已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停牌
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及荆
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重组框架协议,但由于标的资产的相关尽职
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仍需与交易对方进行进一
步的论证及磋商,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
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
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请自 2017 年 3 月 13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荆州市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天然气管道工程的施工、维修与管理;天然气供应、销售(有效
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加气站建设;加气站运营(限下设分支机构);燃
气具销售及安装与维修;批零兼营建材、仪器仪表、钢材、化工产品及原料(不
含危险化学品);天然气客户服务;自有房屋出租。
    控股股东: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朱伯东
    (二)本次交易方式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定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及荆州市景湖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荆州市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但鉴于整体
交易方式仍需经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具体方式以公司未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
披露的重组方案为准。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三)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9 日签订了本次重组的框架协议(详见公告编号:
2017-023),同时,公司正积极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本次拟重组
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涉及前置审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
权部门的前置审批。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
    (一)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9 日签订了本次重组的框架协议(详见公告编
号:2017-023),同时,公司正积极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本次拟
重组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
    (二)公司已确定本次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
顾问为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为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各中介机构于 2017 年 1 月份已进
场开展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公司已与相关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三)公司将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公告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结
合本次交易标的的评估、审计数值及最终交易对价情况,若本次交易以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数据为比较基准,本次交易可能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由于本次交
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仍需要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公司将密切关注评估、
审计进展,若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标的资产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重大资产重组
方案仍需与交易对方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及磋商,预计无法按期复牌,为保障相关
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
波动,故公司申请股票延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3 月 13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将继续协调各
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预计最迟不晚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公告预案或草案,并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申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