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17-03-15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6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理由
1、基本情况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聘任理由
公司于 2016 年度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受聘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的审计机构。期间,
立信事务所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
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
立信事务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水平,熟悉公司业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公司拟聘任立信事务所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
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
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立信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准则的规定,完成了公司 2016 年的年度审计
工作,其审计时间充分、人员职业素质高、执业能力与风险意识强,出具的审计
报告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其审计结论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