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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能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7-03-15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E10079 号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6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0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 年 3 月 25 日,根据本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廊坊百川
       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等 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6]318 号)文件,批准准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原名称,现已变更为“百
       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能源”)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5,000,000 股
       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公司以 2015 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5 年 7 月 16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每股 8.32
       元的价格,向曹飞发行 85,000,000 股股份,向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20,000,000 股 股 份 , 共 计 非 公 开 发 行 105,000,000 股 股 份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873,600,000.00 元。


       根据《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分别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永清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     永清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1                                                                         6,083.96           5,721.89
                利用工程二期                     (以下简称“永清百川”)

                                                 固安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2     固安县天然气利用工程三期项目                                       32,513.00          32,241.53
                                                 (以下简称“固安百川”)

                                                 香河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3     香河县天然气利用工程二期项目                                       13,458.00          13,458.00
                                                 (以下简称“香河百川”)

                                                 大厂回族自治县百川燃气销售
                大厂回族自治县百川天然气利用
          4                                      有限公司                           6,025.00           6,013.51
                工程二期
                                                 (以下简称“大厂百川”)

                                                 三河市百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5     三河市东市区天然气利用工程                                         10,026.03           9,901.79
                                                 (以下简称“三河百川”)

          6     补充流动资金                                                       20,023.28          20,023.28

                                       合计                                        88,129.27          87,360.00



                                              专项报告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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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 5,000,000.00 元后余额 868,600,000.00 元,由海际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际证券”)分别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2016 年 3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为募集资金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16]第 710685 号)。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存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868,600,000.00

        加:专户存款利息收入                                                 1,438,751.78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1,454,794.52

        减: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50,000,000.00

            置换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59,868,037.33

            对募投项目的投入                                              292,154,198.58

        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                                              169,471,310.39




                                          专项报告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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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余额   存储方式

     百川能源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           601125020000000027       2016 年 3 月 24 日     868,600,000.00                       125,025.26     活期

     永清百川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           601125020000000025       2016 年 4 月 8 日       57,218,900.00                    34,574,261.05     活期

     固安百川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           601125020000000024       2016 年 4 月 8 日      322,415,300.00                    34,641,354.37     活期

     香河百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           574010100100329844       2016 年 4 月 8 日      134,580,000.00                    31,009,898.35     活期

     大厂百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           574010100100329579       2016 年 4 月 8 日       60,135,100.00                    25,661,739.78     活期

     三河百川              永清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330020122000097284       2016 年 4 月 8 日       99,017,900.00                    43,459,031.58     活期

                合计                                                                                                                               169,471,310.39




                                                                       专项报告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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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规定(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等相关规定,经本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制定并发布《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廊坊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账号:601125020000000027),并与廊坊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永清支行、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 年 4 月 5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意将募集资金以借款方式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的专项账户划转资金,剩余资金划转至本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本公司
       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1)永清百川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永清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开户银
       行: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账号:601125020000000025),并与万鸿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海际证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


       (2)固安百川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固安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开
       户银行: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账户:601125020000000024),并与万鸿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海际证券签订《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


       (3)香河百川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香河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开
       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账户:574010100100329844),并与万鸿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海际证券签订《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


       (4)大厂百川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大厂回族自治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
       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账户:574010100100329579),
       并与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海际证券签订《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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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5)三河百川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三河市百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开
       户银行:永清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户:330020122000097284),
       并与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清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海际证券
       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与海际证券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在募集资金管理中严格履行《募集资
       监管协议》相关要求,本年度未出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52,022,235.91 元(包括实际已置换
       先期投入金额),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召
       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9,868,037.33 元置换截止 2016 年 4 月 30 日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出具了《百川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
       师报字[2016]第 711705 号)。


       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已经于 2016 年 7 月完成了以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59,868,037.33 元的置换。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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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召
       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购买
       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16 年 6 月 28 日,大厂百川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签订《兴业银行企
       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
       产品,产品期限为 180 天,产品到期日为 2016 年 12 月 25 日,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
       收益型。2016 年 12 月 26 日,大厂百川收到上述结构性存款到期本金及收益
       145,479.45 元。


       2016 年 6 月 28 日,香河百川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签订《兴业银行企
       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9,000 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
       产品,产品期限为 180 天,产品到期日为 2016 年 12 月 25 日,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
       收益型。2016 年 12 月 26 日,香河百川收到上述结构性存款到期本金及收益
       1,309,315.07 元。


       2016 年 6 月 28 日,固安百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以 7 天通知存款的存单方
       式存放,7 天到期后将继续滚存,存放银行为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起息
       日为 2016 年 6 月 28 日,年利率为 1.755%。


       2016 年 7 月 4 日,固安百川与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签订《廊坊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理财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购买 “廊坊银行‘京津明
       珠’理财智富系列 01 号 14 期”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为 268 天,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3 月 30 日,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潜在年化收益率最高为 3.1%。


       2016 年 12 月 26 日,大厂百川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签订《兴业银行企
       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
       产品,产品期限为 90 天,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3 月 26 日,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


                                     专项报告   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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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型。


       2016 年 12 月 26 日,香河百川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签订《兴业银行企
       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9,000 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
       产品,产品期限为 90 天,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3 月 26 日,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
       益型。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共计
       35,000 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
       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
       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专项报告   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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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20,023.28               19,523.28        19,523.28      19,523.2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注 2)

        合计                           87,360.00               86,860.00        35,202.22      35,202.22    -51,657.7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注 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异 500 万元为扣除的承销费用。




                                                                                 专项报告   第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