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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能源: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3-15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 2016 年,监事会对公司的
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及非公开发行事宜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
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经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不定
期的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本年度公司能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范运作,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
公司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勤勉尽责,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一、2016 年监事会工作回顾

    2016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审议了 41 项议案,对公司定期报
告、非公开发行、股权激励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监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
会计估计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
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关
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资产过渡期损益专项审
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百川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对员工持
股计划参与人条件审核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百川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 2016 年董事及监事
薪酬的议案》、《关于 2016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部分条
款修订的议案》、《关于<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部分条款修订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逐项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7 年-2019 年)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村村通、气代煤”燃气项目投资计划的议
案》、 关于<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申报
金融机构授信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6 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 14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
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2014 年的工作
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廉洁勤政、忠于职
守,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
职务时存在违法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关于公司财务运行情况及定期报告编制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
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公司财
务运作规范、状况良好,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监事会做出本意见之日,未发现参与编
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2016 年关联交
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
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16 年度,公司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
公司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运行良好。管理层在监事会的领导下依法经
营、规范运作,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公司控制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增强。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三、2017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7 年,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监事会
的工作,立足于提高公司的管控能力,切实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
职能,不断提升监事会能力和水平,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

    1、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2017 年度,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
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便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
一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
准。二是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以及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提高
管理水平,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的发生。三是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
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2、加强沟通合作,提高监督力度

    鉴于公司的快速发展,监事会将加强与审计委员会、审计部的沟通与合作,
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
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加强对内控建设的监管。

    内控建设是公司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制度体
系,继续监督检查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防范企业风险,维护股东权益。结合实
际不断优化各项业务管理流程,确保规范运作。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