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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2017-03-17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9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
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月11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基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数据,预计筹划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于2017年1月25日发布了《百川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2017年2月
10日发布了《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6)。

    2017年3月9日,公司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及荆州市
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重组框架协议。

    2017年3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17年3月1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同日,公司发布《百
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提
示公司将于2017年3月15日公告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结合本次交易标
的的评估、审计数值及最终交易对价情况,若本次交易以公司2016年度财务数据
为比较基准,本次交易可能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3月1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信
会师报字【2017】第ZE10076 号)。根据《审计报告》财务数据及截至本公告日
标的资产的预审数、预评估值,经公司与财务顾问、律师等中介机构论证,根据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若以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
基准,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仍需要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公司将转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复牌程序。

    公司将继续协调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
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相关议案,预计最迟不晚于2017年4月
13日公告预案或草案,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申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部分交易方案的细节仍在与交易对方商讨、论证。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工作进
程, 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
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