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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能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二次反馈意见的专项回复2017-08-04  

						关于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二次反馈意见的专项回复


                      关于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二次反馈意见的专项回复

                                                            信会师函字[2017]第 ZE035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我们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收悉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转发贵会《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876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我们对其中提及与会计师相关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
落实,现就有关情况做出专项书面说明和解释回复。


     本专项回复仅供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回复《反
馈意见》中有关事项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专项回复作为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事宜回复《反馈意见》中有关事项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
于《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引
用。


       《反馈意见》3.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荆州天然气办理 IC 卡业务是否存在沉
淀资金,是否需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一 、 荆 州 天 然 气 办 理 IC 卡 业 务 是 否 存 在 沉 淀 资 金

     荆州天然气的天然气客户以结算形式的不同主要分为两类:未使用 IC 卡的
抄表结算用户,简称“手抄表用户”;使用 IC 卡的预存结算用户,简称“IC 卡
用户”。
     荆州天然气的 IC 卡用户根据购买天然气的渠道的不同,分为管输气用户和
CNG 加气站用户。
     根据行业惯例及荆州天然气规定,管输气用户在使用天然气前需要预缴购气


                                         专项回复 第 1 页
关于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二次反馈意见的专项回复

款并将等值气量充入 IC 卡,用户将 IC 卡插入燃气表后,预购气量会充入燃气表,
燃气表根据用户实际使用量扣减预购气量;对于 CNG 加气站用户,需预缴购气
款并向 IC 卡内充值,在加气时将 IC 卡插入加气机内,加气机根据实际加气量及
售气单价相应扣减 IC 卡内预缴金额。荆州天然气收到 IC 卡用户的预付款项主要
用于向上游企业支付购气费用,是燃气运营企业通行的结算方式和正常的商业行
为,不属于类金融类业务。
     荆州天然气对于新增的 IC 卡用户,会免费赠送一张燃气 IC 卡,不会向用户
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要求用户支付任何形式的押金、保证金等款项。如用户将
IC 卡遗失或损坏,荆州天然气为用户提供有偿补卡业务,补卡费用为每张 20 元。
     管输气用户通过 IC 卡方式预购的气量,全部可供用户使用。CNG 加气站用
户,其 IC 卡内预缴的购气款,全部可供用户加气消费。因此,对于 IC 卡用户,
荆州天然气未以任何形式要求其在 IC 卡内保留最低限额的预购气量或预缴气款。
     综上所述,荆州天然气办理 IC 卡业务不向用户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保证
金等款项,也未以任何形式要求用户在 IC 卡内保留最低限额的预购气量或预缴
气款。因此,荆州天然气办理 IC 卡业务不存在沉淀资金的情况,不属于类金融
业务。
     二、荆州天然气办理 IC 卡业务是否需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本办法所称单用途商业
预付卡是指前款规定的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
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
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第四条规定: 规模发卡企业是指除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之外的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一)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上; (二)工商
注册登记不足一年、注册资本在 100 万元以上。
     第七条规定: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下列规定
办理备案:(二)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
门备案。
     综上,荆州天然气开展的办理 IC 卡业务属于预付卡业务,应遵守《单用途
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荆州天然气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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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二次反馈意见的专项回复

规模发卡企业,无需审批但应在荆州市商务局办理就 IC 卡业务进行备案。
     2017 年 7 月 17 日,荆州天然气就 IC 卡业务已在荆州市商务局完成备案。
荆州市商务局出具证明,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荆州天然气不存在重大违反商务
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不曾因违反商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受到商务部门的
重大行政处罚。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荆州天然气办理 IC 卡业务不向用户收取任何形式的
押金、保证金等款项,也未以任何形式要求用户在 IC 卡内保留最低限额的预缴
气款或预购气量。因此,荆州天然气办理 IC 卡业务不存在沉淀资金的情况,不
属于类金融业务。荆州天然气开展的办理 IC 卡业务无需审批但应进行备案。荆
州天然气就 IC 卡业务已在荆州市商务局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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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二次反馈意见的专项回复


(本页无正文,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二次反馈意见的专项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 〇 一 七 年七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