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17-09-09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7-097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曹飞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9,409,09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4.46%,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
量为 54,409,09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 85,000,000 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曹飞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54,409,090 股,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27,803,566 股,
包括来源于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520,418 股、来源于协议
转让方式受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9,283,1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不包括来源于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减持期
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其他部分股份
通过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采取大宗交
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2%(不包括来源于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曹飞先生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至 2015 年 1 月,曹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4,439,090 股,其中通过协议转
让方式受让公司股份 45,888,672 股,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持有公司股份 8,550,418
股。
2016 年 3 月 31 日,曹飞先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85,000,000 股,自股
份登记至认购对象证券账户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股份预计上市可
上市交易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 日。
2017 年 7 月 13 日-2017 年 7 月 14 日,曹飞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 30,000 股。
截止本公告日,曹飞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9,409,09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4.46%,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 54,409,09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份数量为 85,000,000 股。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2016 年 10 月 26 日、2017 年 4 月 21 日在《中
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延期公告》,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2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结果公告》,曹飞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股) 例
2017 年 7 月 13 日
曹飞 集中竞价 13.80-14.34 30,000 0.003%
-2017 年 7 月 14 日
减持后持股股数(股) 139,409,090
减持后持股比例(%) 14.4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不超过六个月)、价格区
间等具体安排
1、股份来源: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曹飞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股份 54,409,090 股。
2、减持数量:不超过 54,409,090 股(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等其他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等原因连续停牌时间 10 个交
易日以上的,减持计划将在公司复牌后顺延相应的交易日实施。
4、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27,803,566 股,包括来源于
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520,418 股、来源于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公司
股份不超过 19,283,1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不包括来源于
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其他部分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合法方式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不包括来源于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曹飞先生此前关于减持的承诺:
1、2015 年 1 月《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截止本公告日,该承诺期限已届满。
2、2016 年 3 月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时承诺:本人通过认购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股份登记至本人证券账户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
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曹飞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
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
个人投资及资金安排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曹飞先生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曹飞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三)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曹飞先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