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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能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10-20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7-111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开始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
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审批程序
    2017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通知》第二章第十一条:“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
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
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以及《通知》第三章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在利
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
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规定,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
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
本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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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涉及以前年度的
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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