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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能源: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8-03-29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3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
司财务结构,促进公司良性发展,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
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 12 亿元)的中期票
据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 2018
年第一期中期票据的议案》及《关于注册发行 2018 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拟申请注册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 12 亿元),具
体注册发行金额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最终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拟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3、发行方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下
简称“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4、发行利率:以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为基础,根据市场利率波动情况择机
发行,以获得最优市场利率。
    5、发行日期:在获得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
银行间市场情况,在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
内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6、主承销商:拟聘请具备交易商协会 A 类承销资格的承销商作为主承销商。
    7、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8、发行对象:银行间市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9、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公司相关项目建设、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
金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本次注册发行最终方案以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批复文件为准。
    二、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拟申请注册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具体
注册发行金额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最终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拟注册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 1 年(含 1 年)。
    3、发行方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
发行。
    4、发行利率:以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为基础,根据市场利率波动情况择机
发行,以获得最优市场利率。
    5、发行日期:在获得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
银行间市场情况,在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
内择机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6、主承销商:拟聘请具备交易商协会 A 类承销资格的承销商作为主承销商。
    7、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8、发行对象:银行间市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9、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公司短期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交易商
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本次注册发行最终方案以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批复文件为准。
    三、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与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
    1、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求,制定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募集
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决定是否设置增信措施等与注册发行有
关的全部事项;
    2、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3、如主管机关对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意见或政策发生变化,
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事项外,对与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
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
    4、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及上市流通相关的事宜;
    5、决定聘请参与本次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相关的必要的中介机
构;
    6、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自上述第 1 项至第 6 项事项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为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前述事项的获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
事务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履行的审批程序
    与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在获得交易商
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
公司经营发展;
    2、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
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最终注册发行方案,需以交易商协会
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为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
获得注册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
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