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对外担保工作方面采取了审慎原则,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情况;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是基于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 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2017 年度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在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外担保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陆新尧 倪军 邹振东 2018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