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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4-14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预先
收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
公司预计的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公司根据之前年度交易情况合理预计得
出,公司向关联法人销售燃气具、提供燃气接驳服务、购买材料及接受工程服务
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
营服务,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且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陆新尧
                                                                 倪军
                                                                  邹振东
                                                       2018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