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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能源: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2018-04-14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百川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百川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我们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发
表如下说明:
       一、依据反向购买原则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由于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及股权结构等发生全
面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以及财政部会计
司财会便(2009)17 号《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
处理的复函》等相关规定,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反向购买,为使提供的财务信
息能更真实、可靠地反映经济运营状况,公司决定建立新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即采用百川燃气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同时变更公司原有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
计。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二、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说明
    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说明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开始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
影响,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