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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能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1-17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7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35,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百川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136,500
       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18 年 3 月 28 日,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百川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燃气”)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
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百川燃气向沧州银行借
款人民币 25,000 万元。同日,公司与沧州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
为百川燃气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2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近日,百川燃气拟与沧州银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百川燃气向沧州
银行借款人民币 10,000 万元。2019 年 1 月 16 日,公司与沧州银行签署《最高
额保证合同变更协议》,将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 25,000 万元变更为
35,000 万元,增加担保金额用于公司为百川燃气向沧州银行借款人民币 1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 年 06 月 25 日
    3、注册资本:36,000 万元
    4、经营范围:管道燃气(天然气)、瓶装燃气(液化石油气)、燃气汽车加
气站(天然气);天然气用具的销售、安装及维修、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法定代表:王国风
    6、住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武隆南路 160 号
    7、财务状况(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27,035.98              600,279.22

总负债                            367,217.79              509,141.9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7,250.00              29,625.00

           流动负债总额           294,688.89              457,961.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58,989.95              90,432.88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70,076.54              292,792.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67,828.01              90,268.42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35,000 万元。
    3、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
    4、担保期限:对于在最高额期限内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单笔借款,保证期
间自单笔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若发生主合同约定的情形或发生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他事项,贷款人依法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
之日起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百川燃气的经营较为稳
定,资信状况良好,各方面运作正常,有关融资主要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将持续关注企业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
风险,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
为 154,473.99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39.52%。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最高额保证合同变更协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百川燃气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