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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05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
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
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
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公司对未来发展前景具有信心。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
值的合理回归。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 1.5 亿元—3 亿元,资金来
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陆新尧、倪军、邹振东
                                                   2020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