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万鸿:重大事项公告20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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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81 股票简称:S*ST 万鸿 编号:2009—012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公司为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384,000 万日元贷款担保
纠纷案和公司为海南金牛膜料开发有限公司500 万美元担保纠纷案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以下简称“信达海口办”)、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第三人)分
别签订了两份合同《债务重组合同》(编号为信海债重组2008001,
信海债重组2008002),根据合同约定,信达海口办已免除了本公司
因(2002)琼民二初字第2 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及
(2004)民二终字第9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对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所欠信达海口办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
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因(99)琼证字第7703 号公证书而对海南金
牛膜料开发有限公司所欠信达海口办债务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为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384,000 万日元贷款担保纠
纷案
1、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384,000 万日元贷款担保纠纷
案,(2002)琼民二初字第2 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及
(2004)民二终字第9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裁定本公司对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所欠信达海口办债务不能清偿
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公司已在重大诉讼事项公告中进
行了披露(详见2007 年4 月6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
2、债务重组合同的具体内容:
《债务重组合同》(合同编号:信海债重组2008001)中约定:
如果第三人按照还款计划表向信达海口办按时、足额偿还相应款项,
共计人民币1750 万元,则视为信达海口办已免除重组债务中的其余
债务。- 2 -
3、有关事项对公司基本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本期通过债务重组转回预计负债8108.99 万元,取得债务重
组收益6358.99 万元。
4、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变更诉讼请求通知书
(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琼民初字第2 号民事判决书
(4)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琼执字第23-11 号民事裁定
书
(5)《债务重组合同》(合同编号:信海债重组2008001)
根据(99)琼证字第7703 号公证书,本公司对海南金牛膜料开
发有限公司所欠信达海口办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务重组合
同》(合同编号为:信海债重组2008002)中约定:如果第三人按照
还款计划表向信达海口办按时、足额偿还相应款项,共计人民币250
万元,则视为信达海口办已免除重组债务中的其余债务。
3、有关事项对公司基本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本期通过债务重组转回预计负债1033.75 万元,取得债务重
组收益783.75 万元。
4、备查文件目录:
(1)《债务重组合同》(合同编号为:信海债重组2008002)
(二)公司为东莞诚成嘉龄印铁制品厂有限公司2400 万元借款
担保纠纷案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信达广州办”)、武汉国有资产经
营公司(第三人)签订了《债务重组合同》,根据约定,信达广州办
已免除了本公司因(2004)穗中法民二初字第193 号广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对东莞嘉龄印铁制罐厂有限公司所欠信达广州办
债务所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该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东莞诚成嘉龄印铁制品厂有限公司2400 万元借款担保纠
纷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穗中法民二初字第19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已在重大诉讼事- 3 -
项公告中进行了披露(详见2005 年10 月19 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债务重组合同的具体内容:
《债务重组合同》中约定:如果第三人按照还款计划表向信达
广州办按时、足额偿还相应款项,共计人民币400 万元,则视为信
达广州办已免除重组债务中的其余债务。
3、有关事项对公司基本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本期通过债务重组转回预计负债3257.85 万元,取得债务重
组收益2857.85 万元。
4、备查文件目录:
(1)《起诉状》
(2)《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
(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5)《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6)《债务重组协议》
根据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武汉创
伟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上述三份《债务重
组合同》仅以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名义与相关债权人签订,实
际款项由武汉创伟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其他债权银行进行债务重组谈判,有关债
务重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