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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ST万鸿:重大事项公告20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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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681 股票简称:S*ST 万鸿 编号:2009—012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公司为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384,000 万日元贷款担保

    

    纠纷案和公司为海南金牛膜料开发有限公司500 万美元担保纠纷案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以下简称“信达海口办”)、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第三人)分

    

    别签订了两份合同《债务重组合同》(编号为信海债重组2008001,

    

    信海债重组2008002),根据合同约定,信达海口办已免除了本公司

    

    因(2002)琼民二初字第2 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及

    

    (2004)民二终字第9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对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所欠信达海口办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

    

    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因(99)琼证字第7703 号公证书而对海南金

    

    牛膜料开发有限公司所欠信达海口办债务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为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384,000 万日元贷款担保纠

    

    纷案

    

    1、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384,000 万日元贷款担保纠纷

    

    案,(2002)琼民二初字第2 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及

    

    (2004)民二终字第9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裁定本公司对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所欠信达海口办债务不能清偿

    

    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公司已在重大诉讼事项公告中进

    

    行了披露(详见2007 年4 月6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

    

    2、债务重组合同的具体内容:

    

    《债务重组合同》(合同编号:信海债重组2008001)中约定:

    

    如果第三人按照还款计划表向信达海口办按时、足额偿还相应款项,

    

    共计人民币1750 万元,则视为信达海口办已免除重组债务中的其余

    

    债务。- 2 -

    

    3、有关事项对公司基本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本期通过债务重组转回预计负债8108.99 万元,取得债务重

    

    组收益6358.99 万元。

    

    4、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变更诉讼请求通知书

    

    (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琼民初字第2 号民事判决书

    

    (4)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琼执字第23-11 号民事裁定

    

    书

    

    (5)《债务重组合同》(合同编号:信海债重组2008001)

    

    根据(99)琼证字第7703 号公证书,本公司对海南金牛膜料开

    

    发有限公司所欠信达海口办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务重组合

    

    同》(合同编号为:信海债重组2008002)中约定:如果第三人按照

    

    还款计划表向信达海口办按时、足额偿还相应款项,共计人民币250

    

    万元,则视为信达海口办已免除重组债务中的其余债务。

    

    3、有关事项对公司基本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本期通过债务重组转回预计负债1033.75 万元,取得债务重

    

    组收益783.75 万元。

    

    4、备查文件目录:

    

    (1)《债务重组合同》(合同编号为:信海债重组2008002)

    

    (二)公司为东莞诚成嘉龄印铁制品厂有限公司2400 万元借款

    

    担保纠纷案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信达广州办”)、武汉国有资产经

    

    营公司(第三人)签订了《债务重组合同》,根据约定,信达广州办

    

    已免除了本公司因(2004)穗中法民二初字第193 号广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对东莞嘉龄印铁制罐厂有限公司所欠信达广州办

    

    债务所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该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东莞诚成嘉龄印铁制品厂有限公司2400 万元借款担保纠

    

    纷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穗中法民二初字第19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已在重大诉讼事- 3 -

    

    项公告中进行了披露(详见2005 年10 月19 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债务重组合同的具体内容:

    

    《债务重组合同》中约定:如果第三人按照还款计划表向信达

    

    广州办按时、足额偿还相应款项,共计人民币400 万元,则视为信

    

    达广州办已免除重组债务中的其余债务。

    

    3、有关事项对公司基本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本期通过债务重组转回预计负债3257.85 万元,取得债务重

    

    组收益2857.85 万元。

    

    4、备查文件目录:

    

    (1)《起诉状》

    

    (2)《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

    

    (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5)《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6)《债务重组协议》

    

    根据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武汉创

    

    伟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上述三份《债务重

    

    组合同》仅以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名义与相关债权人签订,实

    

    际款项由武汉创伟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其他债权银行进行债务重组谈判,有关债

    

    务重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