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百: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的独立意见2018-10-17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长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
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
条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选举袁亚非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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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晓明 杨春福 陈枫
时玉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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