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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新百:独立董事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05-07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
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收购徐州三胞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2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审议。

    (一)公司独立董事胡晓明、陈枫先生、杨春福先生、时玉舫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半数以上非关联董事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按照规定依法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和披露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
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法定程序,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
联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3、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完善公司在大健康板块的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顺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
情况。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胡晓明                              杨春福




    陈枫                               时玉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