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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实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5-20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20-022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继续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
        的发展需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聘请的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鉴于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多年,为继续保持公
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更好
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 2020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
服务的工作。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
所,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在全国设有 29 家分支机构,并在香港设立了分所,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
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
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 4134 人,其中合伙人 112 人,注册会计师 1178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74 人,其中超过 700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8 年度业务收入为 13.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1.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42 亿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8,629
万元。2018 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148 家上市公司(含 H 股)提供了年报
审计服务,共收费 1.76 亿元,上市公司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行业,资产均值 99.44 亿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
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 2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2017 年度-2019 年度,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
处罚,也未受到过行业自律处分;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6 次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夏玲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广
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以及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温靖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广州白云山医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未
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宋治忠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
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
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
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小写600,000.00 元),其中财务报表
审计费用肆拾万元整(小写400,000.00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贰拾万元整(小
写200,000.00 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2020
年审计费用较 2019 年增加 10 万元,增幅为 2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合并范
围增加导致的业务量增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2.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室
    3.执业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
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4.连续服务年限:20 年。其中,韩军民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为 3
年,范荣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为 2 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本公司聘请的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于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服务多年,为继续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
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 2020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
工作。
    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及审计团队的独立性
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充分考察,并对 2020 年审计业务安排进行了充分沟通,认
为该所能够胜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工作。拟聘
任其为上市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前后任会计师沟通情况说明
    公司与前任会计师、前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不存在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就
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情况如下:
    1.管理层正直和诚信情况、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
歧、管理层存在的重大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原因等,不存在重大问题。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是否承接本次审计业务进行风险评
估,经风控委表决通过,同意承接本次审计业务,事务所及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
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
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
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
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以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提供 2020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工作。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
行审计;同时,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
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
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同时,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
当,议案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
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 2020 年度财务
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工作。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