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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实业:关于资金拆借的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2021-01-12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21-001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拆借的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资金拆借投资余额 253,997.75 万元,其中对广州

    市穗芳鸿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芳鸿华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

    15,043.40 万元,对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湛公司”)的债权投

    资余额为 33,500.00 万元,对广东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公司”)

    的债权投资余额为 194,454.35 万元,对广州市东迅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迅公司”)债权投资余额 11,000 万元。

    穗芳鸿华公司 4,100 万元委托贷款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到期未清偿。

   东湛公司以颐和盛世项目物业向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共有

   18 宗涉及债权抵押物的商品房纠纷案。经公司初步核查,目前有 127 处债权抵押物存

   在办理抵押登记前已签署认购合同但未办理网签的情况,估值约 22,933.18 万元。

    亿华公司 111,326 万元委托贷款即将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到期,存在不能按期清偿的

    风险。

   公司正在对关于穗芳鸿华公司、东湛公司、亿华公司的债权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出现

   减值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一、资金拆借总体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资金拆借投资余额 253,997.75 万元,已收资金占
用费 31,665.20 万元,其中,2020 年第四季度收到东湛公司资金占用费 53.80 万元、穗芳
鸿华公司资金占用费 378.86 万元、东迅公司资金占用费 535.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 77,573.52 万元,其中:穗芳鸿华公司应收未收资金占用
费 1,052.87 万元,东湛公司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 9,663.07 万元,亿华公司应收未收资金
占用费 66,857.58 万元。资金拆借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账面应收
                 资金拆借      报表列示                                  年利     累计应收    已收资金     应收未收回
   企业名称                                  投资余额     投资到期年限                                                   未收资金
                   性质          科目                                      率   资金占用费    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
                                                                                                                           占用费
广州东湛房地产
                 非委托贷款    其他应收款     33,500.00     2021 年      12%      11,270.60     1,607.52      9,663.07     368.98
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穗芳鸿华                一年内到期的
                  委托贷款                     4,100.00     2020 年      12%       1,406.10     1,376.24        29.86           --
科技发展有限公                非流动资产
司               非委托贷款    其他应收款     10,943.40     不适用       12%       3,631.17     2,608.16      1,023.01          --
                              一年内到期的
                  委托贷款                   111,326.00     2021 年      12%      45,093.27     8,380.95     36,712.32
广东亿华房地产                非流动资产
                                                                                                                          7,682.77
开发有限公司
                 非委托贷款    其他应收款     83,128.35     2021 年      12%      30,584.15      438.89      30,145.26

广州市东迅房地                一年内到期的
                  委托贷款                    11,000.00     2021 年      15%      17,253.44    17,253.44            --          --
产发展有限公司                非流动资产

                   合计                      253,997.75       ----       ----    109,238.73    31,665.20     77,573.52    8,051.75
二、债权清偿及担保措施风险情况

    (一)天晨公司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天晨公司支付债权本金及利息共计 51,524.28 万元(其
中债权本金 50,000.00 万元),债权本息已清偿完毕。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晨公司办结
工商变更手续,公司不再持有天晨公司股份。

    (二)东湛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 33,500.00 万元,累计
应收资金占用费 11,270.60 万元,已收资金占用费 1,607.52 万元(其中 10 月 1 日以来收
取资金占用费 53.80 万元),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 9,663.07 万元(其中账面应收未收资
金占用费 368.98 万元)。东湛公司于 2018 年第四季度开始出现资金占用费逾期支付的情
况。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依法向法院对东湛公司等四被告提起诉讼,涉案金额
486,940,947.14 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
2020-026),该案尚处于审理阶段。

    公司在对东湛公司进行债权投资时,东湛公司以颐和盛世项目物业向公司提供抵押担
保,其中部分物业在办理抵押登记前存在已签署认购合同但未办理网签的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共有 18 宗诉讼涉及公司债权抵押物,其中:经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购房人涂
销诉求的 1 宗;经调解已结案并办理抵押涂销的 1 宗;原告一审撤诉的 3 宗;目前处在诉
前联调尚未正式立案 3 宗;法院判决东湛公司一审败诉 9 宗(已办理抵押涂销 1 宗、一审
判决生效尚未办理抵押涂销的 2 宗、一审败诉已上诉 6 宗),再审阶段 1 宗(已办理抵押
涂销)。以上 18 宗案件涉及抵押物价值约 2,510.02 万元,其中已办理涂销的三处抵押物
价值约 918.17 万元,生效判决对应的两处抵押物价值约 154.99 万元。经公司初步核查,
目前仍有 127 处债权抵押物存在办理抵押登记前已签署认购合同但未办理网签的情况,估
值约 22,933.18 万元。

    公司对东湛公司债权投资的抵押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末
                                                                                     2020 年末账
    抵押物         抵押物所在地       抵押物权属人       估值          第一顺位外
                                                                                     面债权本息
                                                                       部债权本金
别墅/会所/商铺/
                  广州花都颐和盛世
商业/住宅/住宅                          东湛公司        76,576.71
                        花园
(在建工程)
     商业         广州白云区同和镇      颐和地产         2,663.77        21,851.35    33,868.98
                  广州开发区东江大   广州保税区远洋仓
   工业仓库                                              1,621.80
                      道 310 号      储贸易有限公司
                         总计                           80,862.28

    (三)穗芳鸿华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穗芳鸿华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 15,043.40 万元,
其中 4,100 万元委托贷款债权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到期未清偿。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
司就穗芳鸿华公司的股权处置和债权清偿事宜与穗芳鸿华公司及合作方股东广州中侨置
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备忘录,对后续股权处置和债权清偿事项初步达成一致,公
司对穗芳鸿华投入的债权将于股权处置前(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前)收回。穗芳鸿华公司就
公司投放的债权提供了足额不动产抵押担保,后续公司将进一步落实穗芳鸿华公司股权处
置和债权清偿的具体方案,并及时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穗芳鸿华公司债权投资的抵押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末
     抵押物         抵押物所在地       抵押物权属人             估值
                                                                                 账面债权本息

  商铺及车位        东莞市东城区       穗芳鸿华公司              67,839.81             15,043.40

    (四)亿华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亿华公司的债权本金余额 194,454.35 万元,应收未
收资金占用费 66,857.58 万元(其中账面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 7,682.77 万元)。亿华公司
于 2018 年第三季度开始出现资金占用费逾期支付的情况。亿华公司 111,326 万元委托贷
款即将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到期,存在不能按期清偿的风险。
            公司于 2018 年向亿华公司发放 11.1326 亿元委托贷款和 8.4 亿元借款。鉴于亿华公
      司未按期偿还利息,其余各担保方未履行担保责任已构成违约,为维护公司权益,公司依
      法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亿华公司(被告一)、广州市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被告二)、广州市熊光投资策划有限公司(被告三)、广州市景点商业城经营管理有
      限公司(被告四)、景治君(被告五)、李巧珍(被告六)、景艺杰(被告七)、苏洁贞(被
      告八)、景艺晖(被告九)等九名被告关于 831,283,477.63 元借款和 1,113,260,000 元委
      托贷款的诉讼,并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详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2020-080)。

            公司对亿华公司债权投资的抵押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抵押物                                                          第一顺位外    2020 年末账
  抵押物                抵押物权属人          抵押权人              估值
               所在地                                                          部债权金额    面债权本息
                                       第一顺位:广州资产管理有
土地使用权 1
                          亿华公司     限公司                     203,255.04      2,222.58
    宗
                                       第二三顺位:珠江实业
 在建工程                              第一二顺位:珠江实业        25,523.29        -
               广州市
                                       第一顺位:珠江实业(部分                                202,137.12
               越秀区                                                686.66         -
已建成物业                景兴公司     车位)
(商业/住宅/                           第一顺位:广州资产管理有
公寓/车位)                            限公司                     138,113.64    125,088.98
                                       第二顺位:珠江实业
                             合计                                 367,578.63    127,311.56     202,137.12

            (五)东迅公司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收到东迅公司偿还债权本金 9,000 万元,2020 年共收回本金
      29,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东迅公司债权本金余额 11,000.00 万元,
      累计应收资金占用费 17,253.44 万元,已收资金占用费 17,253.44 万元,不存在应收未收
      资金占用费。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正在对相关债权担保措施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对关于穗芳鸿华公司、东湛公司、
      亿华公司的债权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出现减值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
义务。公司将继续加强对抵押物的管理,密切关注抵押物状态,对部分抵押物的价值开展
新一轮评估工作(前述抵押物估值仅反映目前抵押物价值咨询结果,具体以后续中介机构
出具的正式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