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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股份:关于为广州隽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7-07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1-037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广州隽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隽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隽浩公司”)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除此次担保外,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隽浩公司担保余额为0。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无对外担保逾期。

   本次担保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包含在2021年
   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隽浩公司因南沙湾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越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分别申请开发贷款合
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以南沙湾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公司拟
按 50%股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授权对外担保
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
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其中授权为隽浩公司南沙湾项目开发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担
保额度。此次担保包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

    此次担保是为满足隽浩公司项目开发建设资金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对其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不会损害上市
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隽浩公司因南沙湾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越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分别申请开发贷款合
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公司拟按 50%股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
担保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
    融资主要条件如下:

    (一)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
    (二)规模: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
    (三)期限:不超过 3 年
    (四)贷款利率:不高于年利率 6%

    (五)资金用途:南沙湾项目开发建设
    (六)抵押物:以南沙湾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
    (七)担保情况:由公司按持有隽浩公司 50%股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广州隽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三)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海韵路 18 号 402 房自编 20 号
(仅限办公)
    (四)法定代表人:王彦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六)经营范围: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八 ) 被 担 保 人 的 财务 情况 :截 至 2020 年 底 ,隽 浩 公司 资产总额为
1,854,713,641.00 元,资产净额为-6,344,556.83 元;2020 年度,隽浩公司营业

收入为 0.00 元,净利润为-6,344,556.83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隽浩公司资产总额为 1,927,108,920.25 元,资产
净额为 36,509,541.51 元;2021 年 1-3 月,隽浩公司营业收入为 0.00 元,净利
润为-7,145,901.66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人: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债权人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
    (二)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担保范围: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
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
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务,其具
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
    (四)担保期限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对隽浩公司的担保余额。除本次担保事项外,公司对外
担保余额为 54.15 亿元,其中,对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反
担保余额为 34.30 亿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9.85 亿

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分别占公司经审
计的 2020 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56.78%和 94.13%,无逾期
担保。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