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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股份: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2021-10-29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1-063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1,252,588,963.96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

        生重要影响。



    2021 年 10 月 27 日,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粤 01 民初 73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公司与被告广州市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兴公司”)、第三人广

东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公司”)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

案按公司撤回起诉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起诉景兴公司,请求法院确认公司代第三人亿华公

司向被告景兴公司破产管理人所申报债权中金额为 1,252,588,963.96 元的债权

为第三人亿华公司对被告景兴公司的合法债权。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

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2021-029)。截至目前为止,本案未开庭。

    二、诉讼撤诉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4 月,由于公司与亿华公司的另一股东景兴公司未能就亿华公司申

报对景兴公司破产债权事宜达成一致,亿华公司利益可能因其未申报债权或仅申

报部分债权而受损,因此,公司作为亿华公司股东,为维护亿华公司的合法权益,
以景兴公司为被告提起了该股东代表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公司代亿华公司向被告

景兴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的债权。

    现经公司与景兴公司协商一致,已由亿华公司向景兴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

权且申报债权金额与公司本次诉讼起诉金额 1,252,588,963.96 元相同。2021 年

10 月 19 日,亿华公司收到景兴公司破产管理人出具的《债权申报回执》。

    鉴于亿华公司已经自行通过正常的债权申报途径维护自身利益,不会因不申

报债权或仅申报部分债权而导致利益受损,继续推进本次诉讼已无必要。为此,

公司决定撤回本次起诉,后经法院裁定本案按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撤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撤诉对公司的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要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