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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股份: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17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2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 362 号颐德大厦 30 楼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0,961,42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9.4862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研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2 人,董事答恒诚、伍松涛、郭宏伟、刘爱明,独
     立董事徐勇、石水平、毕亚林因公务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钟小萍,监事耿富华、刘霞因公
     务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覃宪姬女士出席了会议;董事、副总经理汪能平
     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比例                       比例                        比例
  类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80,906,528       99.9321      54,900        0.067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广州市品
         实房地产开发
 1       有限公司借款      80,906,528       99.9321    54,900     0.0679      0      0.0000
         展期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廖晓明未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奕锋、卢渊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