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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股份: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3-01-20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股份”)拟将所持

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

实集团”)、广州珠江健康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

的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城服”)100%股权进行

资产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但不涉及发行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

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

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
许可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
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已在《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
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
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资产为珠江城服 100%的股权,交易对方对拟置入资产拥
有合法的权利,不存在被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拟置入资产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
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资产为珠江城服 100%的股权。珠江城服具备开展经营活
动所必备的独立完整资产以及相应的人员、销售和管理体系。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
珠江股份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珠江股份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
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
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后,公司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大幅减低;公司与珠
实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不因本次交易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
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