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2-23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3 月 1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 362 号颐德大厦 30 楼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3 月 10 日
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
1 √
案的议案
关于《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
2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 √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
3 √
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4 √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置换协议》《资产出售协
5 议》《业绩补偿协议》《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 √
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6 第十一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公司采取的填 √
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
9 √
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
10 √
报告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11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 √
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12 √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13 √
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价格涨
14 √
幅未构成异常波动的议案
15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16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新增关联担保的议案(更新) √
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承接本次交易所涉的部分珠江城
17 √
服股权的议案
关于《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
18 √
组项目涉及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1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更新)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内容刊登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2023 年 2 月 23 日的《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5、16、
17、18、1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
13、14、15、16、17、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5、6、7、8、9、10、11、12、
13、14、15、16、17、1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廖晓明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84 珠江股份 2023/3/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登记和出席会议;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和出
席会议;
3.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本人除外)、股东单位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4.异地股东也可以采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3 月 2 日,8:30—12:00,14:00—17:30;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362 号颐德大厦 30 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半天,与会人员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362 号颐德大厦 30 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扈佳佳、王文强
电话:(020)83752439 传真:(020)32689450 邮编:510031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3 月 10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
1
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
2
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
3
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4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上市情形的议案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置换协议》
5 《资产出售协议》《业绩补偿协议》《资
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6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
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7
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公
8
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
9
的承诺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
10
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11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
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
12 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
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13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
14
股票价格涨幅未构成异常波动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
15
议案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新增关联担保的
16
议案(更新)
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承接本次交易所涉的
17
部分珠江城服股权的议案
关于《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
18 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涉及房地产业务之专
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9
(更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