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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3-24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4 月 6 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1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2

议案一: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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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71-375 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 11 楼第一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张研董事长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致辞并宣布股东到会情况。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工作人员(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三、会议内容:

    议案一:《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及公司相关人员回答。

    五、股东审议上述议题并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六、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七、等待网络投票结果,会议休会(15 分钟)。

    八、主持人根据投票结果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进

行见证。

    十、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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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股东大会须知如下,请出席股
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
公司工作人员的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严肃性,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
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董事会
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授权
委托书等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
及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之后,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不得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审议议案时,只有股东或股东代表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得发言或提问。每
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会务组
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向会务组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
股东准备现场提问的,应当就问题提纲先向会务组登记。股东大会在进行表决时,股
东或股东代表不得进行大会发言或提问。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请与会股东按照表决
票上的提示认真填写,多选或者不选视为无效票。
    六、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律师对股东大会全部过程
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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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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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张研先生、董事答恒
诚先生、董事汪能平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职务。
公司现拟选举卢志瑜先生、李超佐先生、廖惠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任期终止日与第十
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公司选举董事的提名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
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卢志瑜先生、
李超佐先生、廖惠敏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以上董事候选人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卢志
瑜先生将成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风险
管理委员会委员;李超佐先生将成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廖惠敏女士将成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董事长张研先生、公司董事答恒诚先生、董事汪
能平先生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卢志瑜先生、李超佐先生、廖惠敏女士简历如下:
    卢志瑜,男,广东东莞人,1970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
学位,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1992 年 7 月
参加工作,曾任广州好世界综合大厦有限公司筹备处报建负责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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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部、工程事业部职员;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海南珠江国际置业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华侨房产开
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李超佐,男,湖南沅江人,1978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
士学位,讲师(中级)。2007 年 1 月参加工作,曾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工商管理
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教师;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党委组织部部长等职务,曾暂时承担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现
任广州珠江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廖惠敏,女,广东韶关人,1978 年 2 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本科学历,法学
学士学位,助理经济师,持有法律职业资格。2000 年 8 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珠江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审计
和法律部副部长、资产监督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等职务。现任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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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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