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3-31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并按照《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石水平、毕亚林及 1 名董事伍
松涛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石水平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生换届或选举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
会议,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
(一)2022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
次会议:
1.同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 年年度审计报
告》和《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同意公司《关于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提
案》。
(二)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
次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
会议:同意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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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四
次会议:
1.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
3.同意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五)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五
次会议:
1.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
3.同意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六)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六
次会议:同意公司《关于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
提案》。
四、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工作
2022 年度,公司聘用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就审
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重点关注事项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2022 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
完整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
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
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事项等。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2 年度,公司完善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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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梳理了业务流程,促使各单位各部门有效落实了内部控制措施,保证了
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更加
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检查工
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努力维护
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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