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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股份:关于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进展公告2023-04-14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038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
           清算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股份”)原控
股子公司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唐公司”)被债权人穗
港消防服务公司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破产清
算。法院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作出(2022)粤 01 破申 15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
理申请人穗港消防服务公司对盛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编号:
2022-027)。
    法院发布公告指定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为盛唐公司管理人,并定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召开盛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进展公告》 编号:
2022-038)。
    2022 年 6 月,管理人正式接管盛唐公司的资料与印鉴,公司丧失对盛唐公
司的控制权,盛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盛唐公司管理人于 2022 年 11 月
出具了《债权初步审查结果通知书》,对公司申报的 6,500 万元委托贷款本息进
行了确认,初步确认了本金、利息、罚息、律师费合计约为 95,753,064.93 元,
债权性质为担保债权;初步确认了 2,600 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 01 破 94-1 号,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确认 50 位债权
人的债权,合计债权金额 299,474,036.4 元。其中,确认珠江股份债权金额
95,753,064.93 元,债权性质为担保债权;确认债权金额 2,600 元,债权性质为
普通债权。
    该事项对公司的具体影响需待破产清算方案明确后方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最
终清算方案,结合专业机构的评估、审计结果,依据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的会
计处理。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盛唐公司破产清算案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