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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刚泰控股: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19-01-31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经核查相关

资料,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体

现了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

    二、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公司拟聘任的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员的履历资料,未发

现该等人员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该等

人员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我们同意聘任鲍丽丽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徐景琪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孟荣芳、王小明、季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