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毛:诉讼进展公告2014-06-28
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ST 三毛 编号:临 2014-028
B 900922 *ST 三毛 B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取得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财产
保全告知书(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
银行”)诉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及原控股子公司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一案)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为第二被告,原控股子公司上海
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为第一被告。
裁定书涉及内容:冻结被告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被告上海
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61,340,618.83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案件
尚未正式开庭审理,但由于查封冻结的资产账面价值达到30103
万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111808
号本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计算),明显属于超标的保全,将严
重影响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公司已要求律师就中信银行超标的财
产保全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原控股子公司上海三毛
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1日分别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案号为(2014)浦民六(商)初字第6604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在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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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立案受理,涉案金额为
9,644,014.96美元及逾期利息191,729.26美元,暂计至2014年5月23
日,要求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详情参见2014年6月12日刊登于
《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公告)
2014年6月25日,因所持浦发银行红利未到账,经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得知本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法
人股股权及红利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详情参见6
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公
告)
二、诉讼的裁定情况
2014年6月26日经本公司律师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查询后,收到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告知书(2014)浦
民六(商)初字第6604号。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冻结被告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
司、被告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61,340,618.83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财产保全告知书记载: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
2014年5月26日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已于2014年5月29日依法采
取了保全措施,现将财产保全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查封冻结银行存款:
查封冻结被保全人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
南京东路支行,账号7311010182600116754,实际查封冻结人民币
2069.10元。
保全期限:自2014年06月06日至2014年12月05日止。
2、查封冻结房产:
查封冻结被保全人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浦东浦
东大道1476、1482号1401-1415室的房产。
保全期限:自2014年06月03日至2016年06月02日止。
查封冻结被保全人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汇航
头镇沙新街200弄51号10幢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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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期限:自2014年06月10日至2016年06月09日止。
查封冻结被保全人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普陀祁
连山路380号1-5幢的房产。
保全期限:自2014年06月04日至2016年06月03日止。
查封冻结被保全人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杨
树浦路1058号306室的房产。
保全期限:自2014年06月04日至2016年06月03日止。
3、其他:
保全被保全人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帐户
号:B880534142)持有的浦发银行2366000股(证券代码600000,证
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上工申贝1400000股(证券代码600843,
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及上述股票孳息。
保全期限:自2014年05月29日至2016年05月28日止。
查封冻结被保全人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
海一毛条纺织有限公司额度为118320000的股权。
保全期限:自2014年06月04日至2016年06月03日止。
查封冻结被保全人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
海三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额度为53000000的股权。
保全期限:自2014年06月13日至2016年06月12日止。
查封冻结被保全人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
海三进进出口有限公司额度为5000000的股权。
保全期限:自2014年06月13日至2016年06月12日止。
查封冻结被保全人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
海善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保全期限:自2014年05月29日至2016年05月28日止。
查封冻结被保全人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
海三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额度为10000000的股权。
保全期限:自2014年06月13日至2016年06月12日止。
查封冻结被保全人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
海三毛国际网购生活广场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保全期限:自2014年05月29日至2016年05月2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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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核查,上述被保全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达到30103万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111808号本公
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计算)。
三、本次诉讼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就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告知书
的内容看,法院裁定冻结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三毛企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61,340,618.83元或查封、
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但实际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资产账
面价值达到30103万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4]第111808号本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计算),明显属于超标
的保全,将严重影响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公司已要求律师就中信银
行超标的财产保全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
措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
时对案件进展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4)浦民六
(商)初字第6604号
2、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财产保全告知书 (2014)浦民六
(商)初字第6604号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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