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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三毛: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4-07-18  

						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ST 三毛     编号:临 2014—029
           B 900922                 *ST 三毛 B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1 日以书面
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临
时会议(通讯方式)的通知,并于 2014 年 7 月 17 日召开。会议应参
加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 8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短期借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申请 6000 万元短
期借款,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
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对该借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详
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
[2011]5 号)“第九章关联交易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豁免”规定,公司
就此项关联交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申请豁免关联交易报告》,
并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免于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为诉讼被冻结资产解冻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6000 万元存款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供反担
保,申请用于解除对公司持有的除浦发银行及股票孽息之外财产的保
全。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的《关于为诉讼被冻结资产解冻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