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毛: 诉讼进展(中信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告2014-10-14
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ST 三毛 编号:临 2014-045
B 900922 *ST 三毛 B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中信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取得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4)浦民六(商)初字第6604-3号、6604-4号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为第二被告,原控股子公司上海
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为第一被告。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及原控股子公司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1日分别收到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案号为(2014)浦民
六(商)初字第6604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金融借
款合同纠纷为由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4年6月25日,因所持浦发银行红利未到账,经查询得知本公
司所持有的部分法人股股权及红利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司法
冻结。
2014年6月26日,经本公司律师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查询后,收
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告知书(2014)
浦民六(商)初字第6604号。裁定冻结被告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
司、被告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61,340,618.83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但据《财产保全告
知书》统计,公司实际被查封冻结的资产账面价值达到30103万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111808号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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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计算)。因此,公司律师就中信银行超标的财产
保全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要求解除对其持有的浦发银行(证
券代码为600000,无限售流通股)2366000股及股票孳息之外财产的
保全,并提供6000万元存款的反担保。
2014年7月17日,本公司收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
(2014)浦民六(商)初字第6604-2号,裁定如下:
1、解除对被告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中信银行南
京东路支行,账号为7311010182600116754的银行账户查封冻结;
2、解除对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476、1482号1401-
1415室、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航头镇沙新街200弄51号10幢、位
于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路380号1-5幢、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
1058号306室的房产的查封冻结;
3、解除对被告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
一毛条纺织有限公司额度为118320000的股权、上海三毛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额度为53000000的股权、上海三进进出口有限公司额度为
5000000的股权、上海善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上海三毛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额度为10000000的股权、上海三毛国际网购生活
广场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查封冻结。
(详情参见6月12日、6月26日、6月28日、7月18日刊登于《上
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公告)
二、本次裁定情况
2014年10月11日,公司分别收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
书(2014)浦民六(商)初字第6604-3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民
事裁定书(2014)浦民六(商)初字第6604-4号。在案件审理过程
中,本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解除对本公司持有的两只上市公
司流通股【1、浦发银行(证券代码600000,无限售流通股)
2366000股及股票孳息;2、上工申贝(证券代码600843,无限售流
通股)1400000股及股票孳息】的冻结,允许公司在二级市场出售上
市股票,所得款项进入被告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
金账号9019525后由法院采取冻结措施。原告对此予以同意。现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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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1、冻结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信建投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徐家汇证券营业部账号为9019525的资金账号。
【(2014)浦民六(商)初字第6604-3号】
2、解除对被告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浦发
银行2366000股(证券代码600000,无限售流通股);上工申贝
1400000股(证券代码600843,无限售流通股)及上述股票孳息的查
封冻结。【(2014)浦民六(商)初字第6604-4号】
三、本次裁定书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案件尚处于一审阶段,这次法院解冻了公司持有的上市股
票有利于公司在二级市场的正常交易。
四、报备文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浦民六(商)初
字第6604-3号、第6604-4号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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